市委党校教师参加《乐山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议

2018-04-02 12:49 来源:市委党校

 

2018年3月30日下午,《乐山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议在乐山市环境保护局召开,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主任、法学教授、乐山市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沈建军应邀参加。

会议由乐山市环境保护局王局长主持。市人大城环工委、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卫计局、市水务局分管负责人;四川省环科院法规所负责人及相关专家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饮用水水源保护事关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社会繁荣稳定。而目前乐山市的饮用水水源,受到了来自工业、农业、畜牧业和城镇生活等各方面的影响,饮用水安全保障面临较严重的问题,急需通过立法予以解决。

会议围绕《乐山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草案)的内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市委党校教授沈建军认为:

一、草案的撰写体例符合地方性法规的体例要求,但草案的结构技术和语言技术尚需完善。

二、草案内容充实,各种情况都给予了精准设计,但就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而言,宜粗不宜细,“少而精”不够。条例作为一种制度,它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它规定的一般都是相对宏观层面和基础层面的东西。而对于那些具有时效性的一次性行为,非常态化行为,或者操作层面、具体执行层面的东西,最好交给执行机关以政策或实施细则的方式来加以解决。

三、草案为饮用水水源的保护作了细致规定,但就地方立法而言,特色不够,没有全面体现“少而特”。如何以问题为导向,立地方急需解决问题之法值得思考。

四、草案应充分考虑与上位法的对接,上位法已有明确规定的,下位法不宜再规定。地方性法规重在立实施性、补充性法规。

会议中,其他部门负责人,有关专家也发表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

 

审核:黄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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