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委党校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09-29 02:55 来源:市委党校


四川省乐山市委党校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是中共乐山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承担着培训轮训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职责任务。一是培训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培养理论干部;二是承办市委和市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三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定位,开展理论和对策研究;四是抓好对11所县级党校的业务指导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全市“基础设施建设年”工作主题,在争创“西部领先、省内一流”市级党校的目标引领下,坚持超前谋划、开拓创新,积极拓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党校整体实力,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积极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课堂活动,把会议精神纳入我校所有培训班教学内容,选编《全市党校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会文集》,收录全市党校系统理论工作者对乐山政治建设、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方面的建议意见。广泛开展理论宣讲,积极传播党的声音。全年深入机关、区县、企业,学校、社区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理论宣讲共计96场次,听众达1.3万余人次。二是按教学计划举办主体班,培(轮)训各级各类党员干部;与有关部门单位联合举办各类培训班。三是把党性教育专题纳入我校所有培训班次的重要教学内容, 2017年被评为省委党校 “教学管理优秀奖”。四是研究生工作成绩斐然,2017年被四川省委党校授予在职研究生综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在职研究生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承办了全省党校研究生工作会并在会上交流乐山分部教学管理经验。五是科研咨政成效显著,2017年共完成了调研课题54项,荣获省政府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1项,省思政学会一等奖1项。2篇论文入选“中国区域经济高峰论坛暨十九大后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学术研讨会,并作经验交流发言;获“改革与城市发展”学术研讨会三等奖1项。聚焦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的重点问题,加强对策研究,推进智库建设,创办了以市情研究为主的《咨政参阅》。 六是《学报》出刊6期,稿件169篇,刊登各级各类专题或课题阶段性成果34篇,刊登反映乐山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为乐山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的论文和调研报告60余篇。

二、部门概况

市委党校部门预算单位1个,其中:参公管理单位1个。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

市委党校共有编制数85人,本年度退休2人、调出1人,调入3人,年末实有70人,与上年持平,

按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改革规定,退休人员工资由市社保局统一发放。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乐山市委党校本年收入合计1739.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1.11万元,占78.8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68.58万元,占21.19%

 

 

2017年乐山市委党校本年支出合计193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4.33万元,占62.32%;项目支出728.04万元,占37.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07.7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8.83万元,增长11.76%,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了职业年金缴费单位应缴纳部分和上年财政综合楼学员宿舍改造工程尾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7.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0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52.05万元,增长20.0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7.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200.85万元,占79.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45万元,占13.02%;医疗卫生支出27.55万元,占1.83%;住房保障支出82.90万元,占5.5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 2017年支出决算为1200.3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4.5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1.2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7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6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9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2.9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4.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9.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7.77万元、津贴补贴110.52万元、奖金160.04万元、伙食补助费15.67万元、绩效工资76.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4.7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1.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7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元、离休费48.96万元、退休费0元、抚恤金45.19万元、生活补助32.07万元、医疗费0元、奖励金0.20万元、住房公积金110.50万元、提租补贴0元、购房补贴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元。

公用经费95.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00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3.87万元、电费6.35万元、邮电费6.05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1.00万元、差旅费6.0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13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4.42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8.85万元、福利费13.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33.19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公务用车改革,车改办收回公车2辆,保留1辆,相应减少了公务用车支行维护费;二是党校系统工作交流接待减少,同时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零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5万元,占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5万元,占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5万元。主要用于教学、科研、咨政、行政后勤以及对区县委党校业务指导等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6.30 万元,下降62.6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车改办收回公车2辆,保留1辆,相应减少了公务用车支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1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7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党校等部门教学业务指导、授课等支出1.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省内市州委党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交流等接待费0.61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75万元,下降68.18%。主要原因是系统工作交流接待减少,同时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委党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31万元,比2016年减少3.48万元,下降3.5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委党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9.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综合楼学员宿舍改造工程尾款,工程严格按《政府采购法》规定,通过财政评审依法公开招投标,党校成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督导施工;二是学员宿舍家具采购;三是教学科研办公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公家具等的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乐山市委党校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932.3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100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财政投入增长慢,办学条件改善进度慢。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议财政资金大力支持,改善党校的办学条件,加大师资队伍培训,加强科研智库建设,确保教学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二是建立完善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将党校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党校各方面工作的需要。其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按党委部门标准预算和拨付;教学科研、图书资料、信息化建设、教师进修和对外交流等业务经费,要根据工作需要足额预算和拨付。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部门职责履行结果(10分)

10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1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研究生初试报名考试费、学费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培训费、住宿费等。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党校用于机构运转、招聘教师、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项):指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不含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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