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950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创立的第一所正规、新型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法律家的摇篮”,是中国著名的“五院四系”之一。
[1]
建院以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个行业培养和输送了大批的优秀法律人才。作为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的智库,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老中青三代学者参加了新中国宪法等重要法律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几乎所有重要法律的起草、修订工作,为共和国的法治和法学教育发展进行了艰苦的探索和不懈的努力,为法学研究的振兴和繁荣作出了卓越贡献。此外,人大法学院还形成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是全国首批获准在法学一级国家重点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博士点和硕士点覆盖了全部的二级学科。拥有国家级重点一级学科(含所有二级学科)1个(法学)、国家级重点二级学科4个,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中国第一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含全部博士学位学科点)
[2]
- 中文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外文名
- Renmin Law school
- 简 称
- 人大法学院/RLS
- 创办时间
- 1950年
目录
- 10 兼职教授
- 11 讲座教授
- ▪ 中国人民大学讲座教授:
- ▪ 国家级高端外国专家:
- ▪ 国家级海外名师:
- ▪ 国家级高层次海外文教专家:
- ▪ 中国人民大学新奥讲席教授:
- 12 学生社团
-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生会
-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
-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 ▪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援助中心
-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生艺术团
-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辩论队
- ▪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协会
-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职业发展协会
- ▪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英语协会
- 13 人才培养
- ▪ 法学专业
- ▪ 核心课程
- ▪ 国际化人才培养
- ▪ 奖助学金
- ▪ 社团活动
- ▪ 就业去向
- 14 对外交流International Exchange Programs
- ▪ 日哈人悉GHRS四校联会
- ▪ 国际合作伙伴International Partners
- ▪ 交换项目
- ▪ 学位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院介绍
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成为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它也是中国法学教育顶尖的王牌院校“五院四系”之一
[1]
1998年,人大法学院在全国高校系统中第一个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并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朝阳大学创办于1912年,当时被誉为“中国最优秀之法律院校”,在中国近代法学教育史上享有“北朝阳,南东吴”、“无朝(阳)不成院(法院)”的美誉。
法学院设有43个研究中心(所),拥有“985工程”国家重点创新基地和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有国家“211工程”重点项目“中国法制信息港”和综合性的法学实验实践教学中心。图书馆现有藏书30余万册,其中中文法律图书25万余册,外文法律图书5万余册,中文法律期刊1300余种3万余册,外文法律期刊80余种3000余册。法学院主办的学术刊物有全国核心学术期刊《法学家》、《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人大法律评论》、《朝阳法律评论》等,并建成了“中国民商法律网”等全国知名的网站。
[2]
法学院形成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是全国首批获准在法学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拥有1个本科专业(法学),1个第二学士专业(知识产权),1个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点。学院自1950年至今已毕业学生两万余人,培养各类培训生、进修生、法官、检察官、律师、高校教师和国家机关公务员等30余万人。一大批毕业生已经成为共和国法治建设的优秀人才。现有在校注册学生3000余人,以研究生为主体,本科生约占五分之一。
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结构良好的教师队伍,其中既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资深法学家,更有一大批在全国法律界和相关学科有影响的中青年法学家,先后有9名教授13次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过法制讲座。
人大法学院先后有10名教授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过法制讲座。学院现有教授和博士研究生导师70余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名,长江学者3名,有50多名教师在国际、国内学术团体中担任重要职务。同时,人大法学院还聘请了60余位国际上著名的法学家和国内法律知名人士为名誉(客座、兼职)教授。
[4]
60多年来,人大法学院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并为法学事业的振兴和繁荣做出了重大贡献。在教育部2004、2009、2012、2017年四次正式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全国法学学科中均排名第一,并开始跻身于世界一流法学院行列。
[2]
2015年12月13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加入了新丝路法学院联盟。
[5]
中国人民大学(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直属于教育部,由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学校的前身是1937年诞生于抗日战争烽火中的陕北公学,以及后来的华北联合大学和华北大学。从1950年至今,国家历次确立重点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均位居其中。学校是国家首批“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首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在教育部学位评估中心2013年初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中,中国人民大学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9个学科排名第一,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位居全国高校首位,排名第一的学科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三位。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名单),学校的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中国史、统计学、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等14个一级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位居全国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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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寄语
编辑岁月不居,时节如流。从1950年2月初创至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已走过悠悠六十七载。作为新中国第一所正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自成立之日起就承担着为新中国培养和输送高层次法律法学人才的神圣使命,为共和国法治的创建与发展和法学教育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进行着不懈探索。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六十七载始终坚守的学术理想,六十七载从未改变的家国情怀,六十七载一以贯之的砥砺前行,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教育部组织的三次学科评估中保持全国法学一级学科第一,并开始跻身于世界一流法学院行列。如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已成为引领中国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
饮水思源,不忘初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取得的一切成就,都与每位辛勤付出的人大法律人密不可分,都离不开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我由衷感谢坚守三尺讲台,把毕生所学倾囊相授的各位老师;由衷感谢秉持法治理想,坚守人文情怀的各位同学和校友;由衷感谢踏石留印、无私奉献的历届法学院领导班子;由衷感谢不离不弃、倾力相助的社会各界朋友。
大江流日夜,慷慨歌未央。当今世界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整个人类都面临着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对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发展既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也带来了难得的机遇,这是风云际会的时代,也是大有可为的时代,我们将秉承人大法律人的优良传统,锐意进取,向善前行,向上生长,在传承中努力创新;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整合优质资源,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培养具有先进法治理念、深厚专业素养和开阔国际视野的人大法律人;我们将继续坚守学术立院的宗旨,保持和谐宽容的学术环境,不断增强学科竞争力和学术影响力,为国家立法执法司法实践提供智力支持,推动中国法治进步和社会发展。
“志行万里者,不中道而辍足。”让我们中流击水,携手追梦,共同开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更加美好的明天!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现任领导
编辑党委书记:林嘉(兼副院长)
党委副书记:杜焕芳(兼副院长)、阎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荣誉奖励
编辑我院蝉联教育部学科评估法学一级学科排名第一
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荣获“2009年度首都维护消费者权益突出贡献奖”
我院荣获全校2009年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表彰乔鹏荣获先进个人称号
我院6个项目入选2009年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立项项目
我院朱景文等15位教师荣获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
我院“法律经济学”等四门课程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2009年校级精品课程立项项目
我院十二位离休教职工获学校党委颁发的入党六十周年荣誉证书和奖章
我院在首届“京城四校法学院羽毛球友谊赛”中折桂
我院“法学案例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工程”荣获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
王利明教授等申报的《法学案例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工程》获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我院胡大路同学在2009届“毕业十星”评选中获“文艺之星”荣誉称号
中国人民大学“五·一”劳动节表彰大会隆重举行 我院教职工受表彰
我院王轶教授在“中国人民大学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喜获佳绩
我院2006级刘文杰获得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预防艾滋病青少年爱心大使荣誉称号
证据学教研室多位师生在市级论文评比中载誉而归
王利明教授《物权法研究(修订版)》(上下卷)入选第二届“三个一百”原创出版工程人文社科类入选书目
证据学教研室多位师生在市级论文评比中载誉而归
黎建飞教授获北京市教育工会优秀论文评选一等奖
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举行会议 曾宪义连任社科委副主任,王利明、余劲松连任委员
我院奥运志愿者在“我说奥运”征文比赛中喜获佳绩
我院王利明教授当选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我院党委副书记郑晓辉等荣获2008年度首都高校社会实践先进工作者称号
第二届“李宁杯”首都法学教授羽毛球赛举行,我院老师获得优异成绩
学校2008年度国防生工作总结会召开 我院多名国防生受到表彰
王利明同志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
潘文军副教授当选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专业委员会常委
我校表彰2008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 我院两名博士研究生获奖
我院团委书记郑小敏被评为“2007-2008年北京市高校优秀辅导员”
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举行会议 曾宪义连任社科委副主任,王利明、余劲松连任委员
我院2007级本科宿舍荣获我校宿舍风采大赛“最佳精神风貌奖”
我院同学在学校第二十三届“一二·九”合唱节中荣获最佳组织奖
我院王利明教授获准200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立项
我院王轶教授获得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基金资助奖励
我院多位教授荣获第二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
我院范愉教授荣获第二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
我院多位教师成果荣获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我院同学在校第十届“创新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创佳绩
我院多位教授荣获首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
刘俊海教授当选为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
中国法学会向我院发来感谢函致谢我院师生
我院代表队获得第六届“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辩论赛第三名
中国法学会向我校发来感谢函致谢我院教授
我院羽毛球队获得人大羽毛球团体八强邀请赛冠军
我院三名同学被评选为“首都教育系统奥运工作优秀学生”
我院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荣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创意金奖”
《国际商事仲裁法》课程荣获教育部和财政部2008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我院2006届毕业生竺效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
我院五位2008级本科新生获评“八三法学助学金”
我院章耿源同学被评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优秀志愿者”
奥运村运行团队收费卡业务口致信感谢人民大学志愿者
海淀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致信感谢我院志愿者
学校保卫处致信感谢我院学生
奥组委新闻宣传部致信表扬我院两名志愿者
我院刘宝坤等十名同学获得2007年度蒋震奖学金
我院朱景文教授、谢望原教授、李琛副教授分别荣获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黎建飞教授获北京市教育工会优秀论文评选一等奖
我院朱景文教授 谢望原教授 李琛副教授分别荣获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我院民商法教研室荣获北京市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人先锋号”称号
我院荣获“中国人民大学先进集体”称号
王利明院长当选“2007年度法制新闻人物”、“2007年十大年度法治人物”
“人文社会科学影响力评价报告”公布 我院王利明教授、高铭暄教授位列法学学科前十
法学院团委荣获北京市2006年“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我院学科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国家重点二级学科增至四个 法学学科获批国家重点一级学科
我院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国家级荣誉称号
我院王利明教授、林嘉教授著述入选“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工程
王利明院长当选2006中国十大教育英才
刘俊海教授荣获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范愉教授、朱景文教授获得北京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曾宪义教授主编的《法律科学文库》荣获国家级首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
杨建顺教授、韩玉胜教授分别荣获“2001-2005年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和“2001-2005年北京市教育系统…
《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王利明教授主编)荣获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法学类一…
锦光教授、韩大元教授主编,刘飞宇副教授参编的《中国宪法发展报告》(1982-2002)获得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
我院15名教师荣获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
韩大元教授获得“2006年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王利明教授的专著《民法总则研究》荣获第十四届中国图书奖
曾宪义教授等主持的《中国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实施工程》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王利明教授等主持的《民法精品课程》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我院2005年度获全国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荣誉称号
我院获2005年度先进党委荣誉称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排名全国法学学科第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荣获国家授予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我院获1998年度先进党总支荣誉称号
我院获2001年度先进党委荣誉称号
我院获2003年度先进党委荣誉称号
曾宪义等五位教授荣获优秀教学成果国家奖
高铭暄等五位教授荣获优秀教学成果国家奖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2002年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高铭暄教授主编的《刑法学原理》三卷本荣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二等奖
张希坡教授主编的《中国革命法制史》荣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二等奖
《中国审案例要览》荣获“1983-1993年优秀法学著作一等奖”第一名
《中国审案例要览》荣获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所获殊荣
编辑走上共和国的最高讲坛
刘春田教授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专题讲座
王利明院长为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讲解物权法
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四十次集体学习 王利明院长讲解物权法相关问题
史际春教授参加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学习讲座并担任主讲人
林嘉教授主讲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法制讲座
孙国华教授1985年为中共中央书记处讲授法制课
许崇德教授1998年6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首次法制讲座上授课
高铭暄教授1998年10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法制讲座上授课
龙翼飞教授1998年12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法制讲座上授课
龙翼飞教授1999年8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法制讲座上授课
郭寿康教授2000年10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法制讲座上授课
王利明教授2002年2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法制讲座上授课
许崇德教授在“首都各界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二十周年大会”上发言
许崇德教授为中共中央政治局讲解《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王利明教授2004年4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法制讲座上授课
王利明教授2004年4月为中共中央政治局授课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职教师
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 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研究人员
GUY R. PADULA 蔡桂生 曹炜 杜磊
本乡三好 刘晓丹 Michael Paul 娜鹤雅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名誉教授
编辑万鄂湘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
肖 扬 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
公丕祥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任建新 原全国政协副主席、原最高人民法院第八任院长、中国法学会会长
张思卿 原全国政协副主席
杨景宇 原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
胡康生 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
顾昂然 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祝铭山 原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一级大法官、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
马 原 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家琛 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唐德华 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 耕 原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一级大检察官
梁国庆 原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孙琬钟 原最高人民法院民庭庭长、国务院法制局局长、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
梁爱诗 首任香港律政司司长、全国人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唐厚志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名誉副主任、资深顾问
唐树备 原中共中央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常务副会长
曹康泰 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
鲁 平 原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
张 穹 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马赫穆德·谢里夫·巴西奥尼(M.Cherif Bassiouni) 国际刑法协会主席、教授
玛瑞莉·戴尔玛斯·玛蒂((M. Delmas-Marty) 法国大学研究院院士、巴黎-大刑法学教授、国际刑法协会副主席
松浦晃一郎(Koïchiro Matsuura)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前任总干事
长田丰臣 日本立命馆大学前任校长、法人理事长
皮埃尔·特律什(Pierre Truche) 法国最高法院前任院长
佐藤文男 日本专利局前任审判长、审查部部长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名誉博士
编辑古斯塔沃·诺沃亚·贝哈拉诺厄瓜多尔总统
竹下登 日本前首相
拉菲尔·卡尔德拉委内瑞拉前总统
德拉鲁阿 阿根廷前总统
弗朗西斯·加利(Francis Cary) 世界知识产权总干事
[12]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
编辑马丁·洛克林 (Martin Loughlin) 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法学院教授
乌尔斯·金德霍伊泽尔(Urs Kindhäuser) 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教授、刑法研究所执行所长
兰德尔·雷德 (Randall R.Rader)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首席法官
戴杰(Jacques delisle ) 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亚洲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
爱德华(R. Randle Edwards)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荣休教授
陈兴良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明楷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姜 颖 原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王正发 原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展中国家司司长
敬大力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子平 台湾东吴大学教授
梁美芬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香港立法会议员
王贵国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教授、原院长
陈弘毅 香港大学法学院教授
格莱亭格尔(Guenter Grättinger) 德国PAVIS专利代理协会董事会主席
麦克帕默(Michael J E Palmer) 英国伦敦大学亚非研究所东亚法律中心主任
松本恒雄 日本一桥大学法学院教授
马克·柯恒(Mark A.Cohen)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特别顾问、美国驻华大使馆前任知识产权专员
史蒂芬·布莱登巴赫(Stephen Breidenbach) 法兰克福传播学研究所主任、法兰克福维德林纳大学法学院教授
阿道夫·迪茨(Adolf Dietz) 马克斯-普朗克学会外国与国际专利、著作权及竞争法研究所所长
葛维堡(Paul Gewirtz) 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诺伯特·豪格(Norbert Haugg) 德国国家专利商标局前任局长
格鲁夫(Jeffrey Grove) 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埃利希·豪依赛尔(Erich. Haeusser) 德国国家专利商标局前任局长
博克哈德·汉斯(Burkhard Hess)德国图宾根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克劳斯·辉勒 德国巴斯夫公司专利商标和技术转让部部长
小口彦太 日本早稻田大学常务理事、国际部部长、法学教授
米歇尔·罗森菲尔德 (Michel Rosenfeld) 国际宪法学协会主席
约尔根·沙德(Jürgen Schade) 德国专利商标局局长
威因弗雷德·哈塞默尔 (Winfried Hassemer)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副院长
佐伯仁志 日本东京大学教授、日本刑法学会理事长
[13]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编辑吴汉东 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
郭明瑞 原烟台大学校长
郎 胜 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胜明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孙 谦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检察官
张智辉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
刘绍武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一级警监
沈仁干 原国家版权局副局长
甄 贞 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局级)、检察委员会委员
姜 伟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朱孝清 原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石少侠 原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于健龙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亚太仲裁组织副主席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座教授
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讲座教授:
克里斯蒂安·路易特(Christian Louit) 教授,法国埃克斯马赛大学前校长,长江学者讲座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家级高端外国专家:
森际康友 名古屋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教授
萨宾娜·史莱克(Sabine Schlacke),明斯特大学法学院教授
英格沃·埃布森(Ingwer Ebsen),法兰克福大学原校长、法学院教授
哈特穆特·鲍尔(Hartmut Bauer),波茨坦大学法学院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家级海外名师:
舒尔曼 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教授
雷托·赫尔蒂(Reto M. Hilty),马克斯-普朗克创新与竞争研究所所长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家级高层次海外文教专家:
王政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长滩)刑事司法系终身教授,国际鉴定协会会员,美国法庭科学学会会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新奥讲席教授:
宫川成雄,早稻田大学法学院教授
[15]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生社团
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生会
法学院学生会成立于1998年,是法学院全体本科生的合法代表,是在院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的本科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学生自治组织,经法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6名,下设办公室、学术部、文化部、公关部、宣传部、体育部、生活部、权益部、内联部和项目部等10个部门,肩负着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学术交流、社会实践、文化艺术、体育比赛等各类职能,承办了“启元大讲堂”系列通识课程、“一书一会”读书沙龙、学校一二·九合唱比赛、学校五四文艺比赛、首都高校联合模拟法庭、体育文化节等多项大型学生活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
法学院研究生会成立于1998年,是法学院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双学位生)的合法代表,经法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在院党委、团委领导下的研究生自治组织。研究生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5名,下设综合协调处、宣传部、外联部、学术部、博士生部、法院杂志社、实践部、文体部、知心社、生活权益部、辩论队等11个部门。研究生会的品牌活动有《法苑》杂志、“启元大讲堂”系列通识课程、“武装学术人”系列学术讲座、“律政三人行”“习法有道”系列新生讲座、北京高校法科研究生辩论赛、研究生新生辩论赛、跨学科博士生论坛等学术实践类活动,以及“和谐宿舍欢乐夜”、迎新晚会、毕业季欢送活动等综合类活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在院党委领导、院团委指导下的由青年志愿者服务同学、服务学校、帮助社会弱势群体的综合性学生组织。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于1998年9月成立,现设会长1名,副会长4名,下设9个部门,含4个行动部门;3个平台部门;2个宣传部门。协会品牌活动有“临终关怀”、“民工子弟小学支教”、“走进敬老院”、“走近孤独症儿童”、“走近聋哑儿童”、“新光农民工学校普法”、央视法治节目录制等校外志愿服务,以及“人格生命教育”、“法窗夜话”、“励志讲座”、“新生破冰”、“阳光书屋”等校园活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援助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998年,是一个向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学生组织,也是北京市司法局、海淀区消协授权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中心现设诉讼代理部、法律咨询部、理论研究部、拓展部、办公室等5个部门,工作项目主要有:民事案件诉讼代理及调解、“走近当事人”项目(与海淀法院合作)、“保护消费者权益及投诉工作站” (与海淀消协共建)、“青春船长、法治启航”中小学普法课程(与北京市司法局合作)、网站答疑、电话咨询、案例研究及汇编、“走入实践”系列讲座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生艺术团
法学院学生艺术团成立于1998年,是法学院院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以开展学生文化艺术活动为主要职能的专业性学生社团。现设总团团长1名,副团长3名,下设舞蹈团、话剧团、音乐团、诗社、秘书处等5个分团。法学院学生艺术团代表学院在学校各类文艺比赛中取得了突出成绩,艺术团全体团员多年来挖掘并培养了一批在舞蹈、主持、声乐、朗诵、器乐演奏等各领域有所专长的业余文艺骨干。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辩论队
法学院辩论队是院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的以辩论为主要活动形式、兼具学术性与实践性的学生组织。作为专业的语言传播类社团,法学院辩论队在提高法科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与思维能力的层面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成立迄今已逾10年的法学院辩论队拥有勤奋务实、开放创新的社团作风和文化,曾3次获得人民大学校级辩论赛冠亚军、连年获首都四校赛冠军等。辩论队设队长1名,副队长3名,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办公室、项目拓展部等5个部门。
[16]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协会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协会成立于2004年,是校内唯一一个法律类的校级社团。协会下设人力资源部、策划部、执行部、外联部、新闻部等5个部门。主要品牌活动有法院旁听、律所参观、看守所参观、“观影说法”、“模拟仲裁”、“英美对抗制模拟法庭”、“人北清”三校模拟法庭、法律文化月等。近年来,协会获得 “中国人民大学十佳社团”、“首都十佳社团”、“全国十佳社团”、“海航·慈航 高校新锐社团”全国十佳等称号。
[16]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职业发展协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职业发展协会正式成立于2009年3月,是法学院唯一以服务学院就业工作为中心的学生组织,致力于帮助学院同学全面提升职业素质、做出合理职业规划,并为在校学生搭建职业发展的平台、拓宽法律领域的就业渠道。协会设办公室、实践部、外联部、拓展部、人力资源部等5个职能部门,以及特设部门法律职业俱乐部。协会品牌活动主要有“笔试面试技巧辅导讲座”、“模拟面试”、“职场礼仪”、“司法考试讲座”、“保研考研经验分享会”、“留学之路沙龙”、“律师之路”、“公务员之路”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律英语协会
法律英语协会是法学院党委领导、院团委指导下的以法律为基础、英语为特色的专业性学生社团,旨在为广大同学提供一个集学术、文化与实践为一体的多元化国际交流平台,以增进国际交流、开阔同学们的视野。协会成立于2008年,下设办公室、国际交流部、外联部、宣传部等4个部门。协会品牌活动有中美法科学生论坛、海外之路系列活动,法律检索讲座等;协会定期组织优秀成员参加学院各类国际性讲座、论坛、国际模拟法庭竞赛、模拟谈判等,并注重各国留学生与中国学生的交流和互助。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人才培养
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
法学专业旨在培养学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系统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法学思维;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了解外国的法律和法学动态;能够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使学生成为具备“人文情怀、崇尚法治、追求真理、奉献社会”理念的卓越法律人才。
近年来,该学院在本科生培养中推行“分类培养,因材施教”,与人大商学院、新闻学院强强合作推出“法学-工商管理”、“法学-新闻”实验班,培养跨学科复合型人才;与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共享教学资源。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核心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物证技术学、证据法、环境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化人才培养
法学院大力推动实施学生国际化战略,致力于为中国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际法律事务和专业知识、具有国际竞争力、能够在国际和地区舞台上有效维护国家利益的优秀国际型法律人才。学院开设了10门全英文专业课程、1门日语专业课程,拥有多名教师毕业于美国哈佛大学、耶鲁大学、英国牛津大学、日本东京大学等世界名校,深受学生喜爱。该学院同五大洲60多个国家和地区100余所著名的大学或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与哈佛大学法学院、剑桥大学法学院、牛津大学法学院、德国慕尼黑大学等境外著名法学院校建立了学生交流和联合培养机制。引进并多次主办“Jessup杰赛普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中法欧洲法项目、“中国法”暑期班,启动全英文“中国法”硕士L.L.M.项目,主办两届“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先后举办了中美、中欧和亚洲、拉美法学院院长论坛、"日内瓦-哈佛-人大-悉尼(GHRS)"法学院学术研讨会等,创办“国际法科大学生学术圆桌会议”,建立了系统的全球化开放式人才培养机制,扩大了中国法学教育的国际影响,为学生深造学习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奖助学金
除了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以外,法学院邀请到国内外知名律师事务所和社会机构(如金杜律师事务所、美国众达(Jones Day)律师事务所、贝克·麦坚时(Baker&McKenzie)律师事务所、美迈斯律师事务所(O'Melveny & Myers)、普衡(Paul Hastings)律师事务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及多位知名校友设立了国际交流类、社会实践类、学术论文类、综合素质类等8大类共计36项奖助学金,每年奖励资助学生360余人,总额度150余万元。结合人民大学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法学院每年获奖学生比例超过50%,贫困学生实现100%资助。
[17]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社团活动
法学院学生社团门类齐全,活动丰富多彩。法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辩论队、学生艺术团、法律援助中心、《法苑》杂志社、法律英语协会、法律职业发展协会、法律研习社、法律协会、知心社、留学生联谊会等13个学生社团,是学生们提升综合素质、展现卓越才华的重要平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就业去向
法学院学生就业前景十分广阔,就业去向主要包括各级党政机关、公检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大型国企、跨国公司、金融机构、国际组织等。每年约60%的本科毕业生在人大法学院本院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佛大学、剑桥大学等国内外著名大学继续深造,攻读研究生学位。
[18]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对外交流International Exchange Programs
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日哈人悉GHRS四校联会
“日内瓦-哈佛-人大-悉尼”(GHRS)法学院学术研讨会
[19]
是由日内瓦大学法学院、哈佛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悉尼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的年度学术会议,由四所院校轮流承办,每年主题由四所法学院共同商定。第一届研讨会于2013年1月在日内瓦大学法学院举行,会议主题为“财产权”;
[20]
第二届研讨会于2014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会议主题为“公司治理与公司社会责任”
[21]
;第三届研讨会于2015年7月在悉尼大学法学院举行,会议主题为“纠纷解决”。
[22]
第四届研讨会于2017年7月在哈佛大学法学院举行,会议主题为“法律与发展”。
[23]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合作伙伴International Partners
北美洲 North America
国家:美国
Country:USA
合作院校Partner Institution
哈佛大学法学院
Havard Law School
芝加哥大学法学院
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School
密歇根大学法学院
University of Michigan Law School
乔治城大学法学院
Georgetown University Law Center
波士顿学院法学院
Boston College Law School
佛蒙特学院
Vermont Law School
罗耀拉法学院洛杉矶分校
Loyola Law School Los Angeles
凯斯西储大学法学院
Case Western Reserve University Law School
印第安纳大学罗伯特·H·麦肯尼法学院
Indiana University Robert H. McKinney School of Law
亚太地区Asia-Pacific Region
国家或地区&合作院校:
Regions &Partner Institution:
韩国
South Korea
首尔国立大学法学院
Seoul National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高丽大学法学院
Korea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延世大学法学院
Yonsei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成均馆大学法学院
Sungkyunkwan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庆北大学法学院
Kyungpook National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釜山大学法学院
Pusan National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韩国法制研究院
Korea Legislation Research Institute
韩国刑事政策研究院
Korean Institute of Criminology
韩国首尔地方律师协会
Seoul Lawyers Association
日本
Japan
一桥大学法学院
Hitotsubashi University Faculty of Law
名古屋大学法学院
Nagoya University Faculty of Law
立命馆大学法学院
Ritsumeikan University Faculty of Law
大阪大学法学院
Osaka University Faculty of Law
北海道大学法学院
Hokkaido University Faculty of Law
九州大学法学院
Kyushu University Faculty of Law
青山学院大学法学院
Aoyama Gakuin University Faculty of Law
以色列
Israel
希伯来耶路撒冷大学法学院
Hebrew University of Jerusalem Faculty of Law
中国香港
Hong Kong, China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School of Law
中国澳门
Macau, China
澳门大学法学院
University of Macau School of Law
中国台湾
Taiwan, China
台湾大学法学院
Taiwa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政治大学法学院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辅仁大学法学院
Fu Jen Catholic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东吴大学法学院
Soochow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中国文化大学法学院
Chinese Culture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中正大学法律系
National Chung Cheng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高雄大学法律学系
Department of Law in National University of Kaohsiung
铭传大学法律学院
Ming Chuan University Law School
澳大利亚
Australia
悉尼大学法学院
University of Sydney Law School
昆士兰大学法学院
University of Queensland Law School
西澳大利亚大学法学院
University of Western Australia Faculty of Law
昆士兰科技大学法学院
Queensland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Faculty of Law
新西兰
New Zealand
奥克兰大学法学院
University of Auckland Faculty of Law
欧洲 Europe
国家&合作院校
Country &Partner Institution
英国
UK
牛津大学法学院
University of Oxford Faculty of Law
伦敦大学学院法学院
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 Faculty of Laws
伦敦大学玛丽皇后学院
Queen Mary University of London School of Law
肯特大学法学院
University of Kent Law School
雷丁大学法学院
University of Reading School of Law
萨塞克斯大学法学院
University of Sussex Faculty of Law
班戈大学法学院
Bangor University Faculty of Law
爱尔兰
Ireland
都柏林大学法学院
University College Dublin Sutherland School of Law
德国
Germany
慕尼黑大学法学院
University of Munich Faculty of Law
法兰克福大学法学院
Goethe University Frankfurt am Main Faculty of Law
海德堡科技大学法学院
SRH University Heidelberg School of Social and Legal Sciences
维尔茨堡大学法学院
Julius-Maximilians University of Würzburg Faculty of Law
法国
France
艾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
Université Aix-Marseille Faculty of Law
巴黎二大
Université Panthéon-Assas Paris II
奥佛涅大学法学院
Université de Clermont Faculty of Law
瑞士
Switzerland
日内瓦大学法学院
University of Geneva Faculty of Law
苏黎世大学法学院
University of Zurich Faculty of Law
卢塞恩大学法学院
University of Lucerne Faculty of Law
荷兰
The Netherlands
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法学院
VU University Amsterdam Faculty of Law
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院
Maastricht University Faculty of Law
鹿特丹大学法学院
University of Rotterdam Erasmus School of Law
奥地利
Austria
维也纳大学法学院
University of Vienna Faculty of Law
挪威
Norway
奥斯陆大学法学院
University of Oslo Faculty of Law
卑尔根大学法学院
University of Bergen Faculty of Law
芬兰
Finland
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
University of Helsinki Faculty of Law
拉普兰大学法学院
University of Lapland Faculty of Law
比利时
Belgium
布鲁塞尔自由大学法学院
Université libre de Bruxelles Faculty of Law
西班牙
Spain
巴塞罗那自治大学法学院
Universitat Autònoma de Barcelona Faculty of Law
卢森堡
Luxembourg
卢森堡大学法学院
University of Luxembourg Faculty of Law
意大利
Italy
罗马智慧大学(罗马一大)
Sapienza University of Rome Faculty of Law
俄罗斯
Russia
俄罗斯立法与比较法研究所
Institute of Legislation and Comparative Law
非洲 Africa
国家:南非
Country:South Africa
合作院校Partner Institution
开普敦大学法学院
University of Cape Town Faculty of Law
国际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欧洲人权法院 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学生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瑞士日内瓦大学法学院学生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学生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法学院学生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国首尔国立大学法学院学生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亚洲校园”学生交换项目(CAMPUS Asia)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日本大阪大学法学院学生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日本关西学院大学法学院学生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日本立命馆大学法学院学生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英国班戈大学法学院学生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英国肯特大学法学院学生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英国伦敦大学玛丽皇后学院法学院学生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国里昂天主教大学法学院学生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法学院学生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美国洛杉矶罗耀拉大学法学院学生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美国凯斯西储大学法学院学生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美国佛蒙特大学法学院学生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学生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台湾大学法学院学生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法学院学生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瑞士苏黎世大学法学院学生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芬兰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学生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挪威奥斯陆大学法学院学生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挪威卑尔根大学法学院学生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荷兰莱顿大学法学院学生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院学生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荷兰鹿特丹大学伊拉斯谟法学院学生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荷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法学院学生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学生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爱尔兰都柏林大学法学院学生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新西兰奥克兰大学法学院学生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西澳大利亚大学法学院学生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法学院学生交换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以色列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法学院学生交换项目
[25]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位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英国牛津大学法学院硕士联合培养项目(MSc in Law and Finance)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美国密歇根大学LL.M.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美国乔治城大学LL.M.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美国波士顿学院法学院联合培养LLM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瑞士日内瓦大学法学院“中欧欧洲法”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双博士联合培养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法学院“LLB+JD”双学位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法学院双硕士联合培养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日本同志社大学法学院双硕士学位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日本一桥大学法学院双硕士学位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日本立命馆大学法学院攻读学位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欧洲商法LL.M.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卢森堡大学法学院双硕士学位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西班牙巴塞罗那自治大学法学院双硕士学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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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图册
更多图册
- 参考资料
-
- 1. 五院四系 .百度百科.2009-10-14[引用日期2013-03-11]
- 2. 学院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引用日期2018-05-20]
- 3.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公布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引用日期2018-06-15]
- 4.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在职教育网[引用日期2012-11-06]
- 5. “新丝路法学院联盟”在西安交大成立 .中国广播网[引用日期2015-12-14]
- 6. 大学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引用日期2018-05-20]
- 7. 中国人民大学简介 .中国在职教育网[引用日期2012-12-20]
- 8. 法学院院长寄语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引用日期2017-09-12]
- 9. 现任领导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引用日期2018-05-20]
- 10. 在职教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引用日期2018-05-20]
- 11. 名誉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引用日期2018-05-20]
- 12. 名誉博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引用日期2018-05-20]
- 13. 客座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引用日期2018-05-20]
- 14. 兼职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引用日期2018-05-20]
- 15. 讲座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引用日期2018-05-20]
- 16. 学生社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引用日期2014-07-13]
- 17. 奖励资助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引用日期2018-05-20]
- 18. 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引用日期2018-05-20]
- 19. Geneva-Harvard-Renmin-Sydney Platform .University of Geneva[引用日期2018-05-20]
- 20. “日内瓦-哈佛-人民-悉尼”法学教授论坛在日内瓦召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引用日期2018-05-20]
- 21. 第二届“日内瓦-哈佛-人大-悉尼”学术研讨会在我院召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引用日期2018-05-20]
- 22. 韩大元院长率我院代表团参加“第三届日内瓦-哈佛-人大-悉尼”法学院学术研讨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引用日期2018-05-20]
- 23. 法学院代表团出席第四届“日内瓦-哈佛-人大-悉尼”(GHRS)法学院学术研讨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引用日期2018-05-20]
- 24. International Partners .RENMIN LAW SCHOOL[引用日期2018-05-20]
- 25. 学生交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引用日期201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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